日期:2026-02-12
點閱數:156
美移民上訴委員會程序重大變更:自動駁回案件
美國司法部( DOJ )於 2026 年 2 月 6 日發布的一項臨時「最終規則」( Interim Final Rule ),針對移民上訴委員會( BIA )的程序進行重大修改,將於 3 月 9 日生效。變化是:移民法庭敗訴後的上訴期限從 30 天縮短至 10 個自然日(包括週末)。另外,自動駁回案件( Automatic/Summary Dismissal )成為預設,不會進行審理,除非經過投票大多數法官決定審理。
除少數例外類型(如特定庇護、動議重開等),否則上訴到 BIA 的案件不會自動進入實質審查,而是由法官投票決定是否受理,除非 BIA 全體常任成員在 10 天內以多數票同意受理案件,否則上訴到 BIA 的案件將自動駁回。另外,如果全體常任成員進行投票,且多數票拒絕受理,那麼案件也不會進入實質審理,上訴失敗。一旦上訴被 BIA 駁回( dismissed ),移民法官的原決定(通常是遞解令)即成為最終行政決定,遞解令立即生效。
該規則已刊登在《聯邦公報》( Federal Register )上,生效日期為 2026 年 3 月 9 日(發布後 30 天),目的是應對 BIA 嚴重積壓案件的暴增。 BIA 積壓案件從 2015 財年的 37,285 件,激增到 2025 財年的 202,946 件,激增了 5.44 倍。
司法部認為 BIA 目前無法對所有案件進行實質審查( on the merits )。統計顯示, 2023 年 10 月至 2025 年 9 月,在 55,065 件上訴至 BIA 的案件中,僅有 123 件上訴成功,成功率只有 0.22% ,大多數上訴結果與移民法官一致,或僅需程序性處理(如背景檢查更新)。
該調整不影響現有案件:僅適用於 2026 年 3 月 9 日後移民法官做出的決定;目前待審上訴不受影響。
司法部稱 BIA 資源有限,必須改革才能高效運作,避免積壓惡化。批評者認為,這是加速驅逐( deportation )的手段,削弱程序正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