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美國國土安全部(DHS)向白宮行政管理和預算局(OMB)正式提交F、J、I類非移民身分管理新規的最終版本,這項規則若完成聯邦審查並刊登到《聯邦公報》(Federal Register),最快可能在60天後正式生效。其核心內容,是將目前沿用數十年的「D/S(Duration of Status,在籍期間)」制度,改為固定停留期限制度。表面看,這似乎只是一次技術性移民規則調整;但若放在近年美國整體移民政策轉向的大背景下觀察,便會發現,它其實涉及一個更深層的變化:美國正在重新定義「臨時非移民身分」的本質。而這項調整,與近來移民局強調「原則上應回母國辦理綠卡」的新政策方向,其實存在明顯的內在聯繫。
這三類身分有一個共同特點:它們都屬於「非移民身分」。也就是說其法律原始目的,並不是讓申請人永久移民美國。而是在完成特定活動後,返回原居國。 二、D/S制度面臨終結目前,大部分F、J、I身分持有人入境時,其I-94記錄上並不寫具體離境日期,而是D/S(Duration of Status),意思是:只要其學業、研究、交流或媒體活動仍然合法存在,其停留身分便可持續有效。 這種制度最大的特點是「身分跟著活動走」,只要學校SEVIS系統正常、課程未中斷、未違反移民規定,便可持續合法停留。這種安排,曾經極大便利了美國吸引全球人才。尤其冷戰結束後,美國逐漸形成一種特殊模式:「以留學吸引全球精英,再逐步轉化為美國人才資源。」實際上,過去三十年,美國大量科技、醫療、工程與科研人才,都是經由F-1→OPT→H-1B→綠卡這一路徑完成身分轉換。
過去二十多年,美國雖然法律上區分非移民身分、移民身分,但實際運作中,大量人其實是以非移民身分入境,最後完成永久移民。例如大家熟悉的:留學生轉綠卡、工作簽證轉綠卡、訪問學者轉綠卡、境內婚姻綠卡,這種情況長期存在後,逐漸形成了一種「事實上的移民通道」。但近年,美國政府開始重新強調:「臨時身分就是臨時身分。」這一點,在近期USCIS發布的新備忘錄中,表現得尤其明顯。移民局明確提出:Adjustment of Status(境內調整身分)屬於「行政恩惠(Administrative Grace)」,而非天然權利。同時強調申請人原則上應「回母國透過領事程序辦理移民簽證」。